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暨换发新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使广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方法、新规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开展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证书到期人员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工作的通知》(湘建办〔2010〕70号)要求,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拟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暨重新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2007年、2008年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的持证人员,须于2011年内完成相应专业的继续教育和核发新证。
二、培训方式及费用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分期分批、集中授课的方式在长沙进行,所有参加人员须通过相应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换发新证。相关费用经省物价局批准,培训费每人为380元(含资料、证书费等)。
三、工作安排
2007年、2008年检测持证人员须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认真填写湖南省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换证登记表(须附相片及盖章,见附件一),连同证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单位汇总(见附件二)一并送交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培训时间拟定在11和12月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C座008室
联 系 人:杨 艳 0731-88950187
附件:
1、湖南省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换证登记表(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