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9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定于2017年11月18日、19日举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一、十二条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暂不向考生收费。与考试相关的试题命制、试卷印刷寄送、阅卷等考务费用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承担;报名审核、考场租用、监考、试卷保管、答卷寄送等考试费用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解决或通过自有资金等渠道解决。
三、请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向社会公布具体考试考务安排,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