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关于印发
《2019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监管司、认可检测司,认可中心、网安中心、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认证认可协会:
现将《2019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认监委
2019年3月28日
近日,认监委官网发布《2019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共六方面60条举措。其中包括大家较为关注的取消CAL、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深化改革、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加大认证检测乱象整治力度等内容。全文如下:
2019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工作要点
要点
2019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着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国际化的制度特点,以拓展多双边合作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国际互认;坚持专业化的发展要求,以提升从业机构及人员能力为根本,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水平;坚持集约化的发展路径,以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坚持规范化的监管理念,以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依托,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从而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重点要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完善制度体系,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1.按照国务院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根据风险等级分别采取取消审批、告知承诺、自我声明、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对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授权(CAL)。
2.简化机构审批程序,取消在登记注册时已经提交和重复证明的申请材料,认证机构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
3.全面取消外资认证机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落实国民待遇。
4.建立认证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推动解决认证人员执业准入限制。
(二)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
5.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严格实施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将行业管理相对规范、产品质量受控、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的产品调出CCC认证目录。
6.根据产品风险分析结果,继续扩大“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范围。结合产品风险、 企业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7.完善认证有效性抽查机制,强化证后监督力度和质量追溯机制。
8.组织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受理、核发和后续监管。
(三)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深化改革。
9.对事业类型的机构,区分功能定位,对公益性和商业性业务进行剥离,推动商业性业务转企改制为独立第三方,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质检院所分类改革试点。
10.对企业,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各类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11.加快推动国家质检中心改革,明确定位及能力条件,加强考核检查,建立退出机制。
二、优化服务供给,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12.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在条件成熟的行业建立行业特色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
13.继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作,重点在5个行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发布技术指南和优秀案例,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帮扶。
(二)强化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的作用。
14.对取消许可的部分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等产品转为强制性认证。
15.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制度,研究建立数据安全管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认证制度。
16.进一步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CCC产品的在线核查工作,及时下架无证或证书失效商品。
(三)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17.在食品消费品、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推进高端品质认证,引导产业和消费升级。
18.支持各地方、各行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等质量认证示范区建设,创建一批重点示范项目。
19.加快推行绿色产品认证,在相关领域继续开展认证试点工作的同时,扩大绿色标识应用范围,落实绿色产品认证结果采信。
20.重构食品农产品认证体系,整合、调整、修订现有认证制度,形成以高端品质认证和食品安全认证为主体,以国家统一推行认证制度为基础的食品农产品认证体系,优化基于模块化智能组合的认证模式。
(四)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1.结合各地产业特点,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化集聚和集约化发展,提升行业产值和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
22.积极打造行业交流合作平台,借助国内外高端平台和专业智库,办好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主题活动,畅通交流渠道,研究发展难题,凝聚改革共识,展示行业形象。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
(一)加大认证检测乱象整治力度。
23.围绕虚假认证、买证卖证、不检测出报告、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业突出问题,以查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为抓手,在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等领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保持认证检测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建立认证检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24.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组织协调。
25.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对涉及安全健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通过投诉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26.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及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对认证检测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27.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强化风险识别、预警通报结果社会共享。健全全过程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追溯认证检测活动和结果的合规性,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
28.组织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认监委网站和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29.优化整合各类认证业务信息化系统。加强对认证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工作。
30.全面推广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建立涵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能力验证、舆情监控等信息板块的数据平台,推动各层级、各区域、各行业管理信息汇集共享、互联互通。
(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31.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编制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实用手册,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方式、程序、重点内容及监管依据,提高基层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针对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和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统筹开展培训教育,推动基层认证检测监管能力的提升。
(五)强化市场综合监管联动。
32.统筹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深化认证监管与检验检测监管的联动,加强总局认证监管司、认可检测司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形成“一盘棋”格局。
33.加强与信用监管、广告监管、执法稽查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发挥市场综合监管的整体优势。
(六)完善社会共治机制。
34.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鼓励消费者、企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进行监督,共同促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四、培育壮大产业,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一)优化供给结构。
35.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按照市场需求,优化业务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加满足中高端需求的供给,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36.发挥龙头机构的作用,在研发新型认证检测技术、开展标准研究、创新服务业态、拓展国际市场等方面形成“头雁效应”,培育国际知名机构品牌,提升技术、服务、品牌等综合实力。
37.支持中小型机构加快发展,发